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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學應經系和財法系.法律系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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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念法律系(為了唸國立的法律,放棄文大法律而再重考)但高雄大學學測只開政法系(我個人對政治沒啥興趣)我比較偏向選擇法律系或財法(如果可以更好)我填應經系的機率比較大!想說是要去唸應經系後,大二雙主修財法系?還是先唸應經,等研究所再考財法系?我想說都跟經濟有關的話可以先唸經濟在補足財法方面的部份還是要雙主修會比較好?那輔修的話,畢業後可以考律師執照嗎?更新:那請問泰國男人:那中原的財法系聽說他是台灣第一所的財法會不會比較好?(可是因為我希望唸國立的)





基本上先進國立高雄大學應經系再說 個人建議您雙主修財法學位 因為有雙主修代表您會修到七科(20學分)以上的法律課程 而且有經濟背景加上財經法律專業以後工作是滿吃香的 除了考國考律師執照 要到各大公司法務部任職也不會太難 加油 祝金榜題名 國考律師考試資格如下: 依律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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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zemo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